招标信息

宝安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合作运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3-11-22
1.项目名称
宝安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合作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
BAJY2023011015
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需求
宝安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合作运营项目
5年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谈判应答方资格条件
4.1谈判应答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谈判应答方(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可用于接收本项目炉渣的炉渣处理厂,具有当地环境监管部门颁发的炉渣处理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且批复文件未失效。炉渣处理厂处理炉渣余量不低于50万吨/年(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产权证明或区职能部门(或辖区街道)出具的已建成厂房验收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炉渣余量以环评批复文件或获得批复的环评报告中的炉渣处理量作为评判标准;环评批复地点必须与承接本项目并且是已建成的炉渣处理厂保持一致);
4.3谈判应答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
4.4谈判应答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合作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证明文件: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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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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