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2025年唐山联通饮用水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2023-11-2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员工饮水水质,节约用水成本,拟在工作人群密集的办公场地采用租赁净水机方式为员工提供日常饮用水以及市公司辖区内各办公、生产场所桶装水采购。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如下内容:
(1)桶装水配送服务:
唐山联通市公司辖区内各办公、生产场所各部门桶装水配送办公地点详见《附件:采购内容-标段1》。
共计桶装水7600桶。
(2)净水机租赁服务:
为保证员工饮水水质,节约用水成本,拟在工作人群密集的办公场地采用净水机租赁净水机方式为员工提供日常饮用水。
服务范围及拟安装地点、数量详见《附件:采购内容-标段2》
1.2.1采购规模:预算金额29.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2主要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附件:标段划分》。
注:本项目兼投限中,应答人最多中选1个标段,应答人在多个(大于1)标段同时排名第一的情况下,根据应答人提供的中选优先级意向承诺书确定中选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标段1:桶装水配送服务,总价最高限价:98800.00(元,不含税)
标段2:净水机租赁服务,总价最高限价:194200.00(元,不含税);
2.应答方资格要求
标段1:桶装水配送服务、标段2:净水机租赁服务通用资质: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6、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7、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
标段1:桶装水配送服务专用资质:
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注:若为制造商,需出具制造商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的,则多家代理商均被否决。
2、应答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0年10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1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及附件原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含附件)及采购订单原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桶装水售卖(含配送)服务类业绩。
标段2:净水机租赁服务专用资质:
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注:若为制造商,需出具制造商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的,则多家代理商均被否决。
2、应答产品应具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0年10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19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及附件原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原件(含附件)及采购订单原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净水机租赁服务类业绩。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费用: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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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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