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宁县罗岭乡人民政府2023年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3-11-2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2023年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131
2、项目名称:2023年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6,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3)0250号 2023年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3年洛宁县罗岭乡沪池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项目地点:洛宁县罗岭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4)交货地点:洛宁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代理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3)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4)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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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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