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正阳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阳县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绿化工程)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正阳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阳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阳县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绿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3建设内容:拟就正阳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阳县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绿化工程)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区涉及全县境内乔木栽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主要内容 |
类别 |
合同估算价(以财政评审后为准) |
施工标 |
主要工程量约1.67万株,胸径5—6cm乔木(大叶女贞、楸树、栾树等) |
绿化施工 |
400万元 |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本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由投标人缴纳的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按实际年份提交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页,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1月24日8:00至 2023年11月 30日17:30,(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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