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增值税管理系统税控服务改造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11-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增值税管理系统税控服务改造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增值税管理系统税控服务改造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政策要求和纸电票一体化建设需要,优化纸质发票开具、价税分离流水管理和防重开票,及税控服务升级,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合规管控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光大银行应用系统迁移全栈云的推广计划,实现税控应用服务迁移全栈云平台的改造。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服务。
2.5合作期限: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中标人数量:1家。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
3.8投标人具备1个增值税销项发票管理或增值税税控管理同类项目案例。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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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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