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1号锅炉空预器密封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15-2号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热端径向不变形板 |
台套 |
2 |
2 |
热端径向密封组件 |
台套 |
2 |
3 |
热端活动板限位板 |
台套 |
2 |
4 |
径向密封补强板 |
台套 |
2 |
5 |
热端径向重叠板 |
台套 |
2 |
6 |
轴向密封板加高板 |
台套 |
2 |
7 |
T型钢加高板 |
台套 |
2 |
8 |
活动板固定板 |
台套 |
2 |
9 |
活动板固定垫板 |
台套 |
2 |
10 |
中心筒密封及加高板 |
台套 |
2 |
11 |
紧固件 |
台套 |
2 |
12 |
冷端径向密封片 |
台套 |
2 |
13 |
冷、热端旁路密封片 |
台套 |
2 |
14 |
其他材料 |
|
|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15-2号
2.5 设备交货期:
2024年1月1日前设备到货;根据机组具体停机时间在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预热器恒定漏风率密封改造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机组容量、预热器恒定漏风率密封供货或改造等内容),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符合买方要求的技术类型(即恒定漏风率密封技术类型),且100%、75%、50%负荷漏风率<5%的检测报告。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11月25日09时00分起至
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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