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11-2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XCZ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4、招标范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标段一为常规渗透安全服务项目,标段二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梳理定级备案服务项目。
5、服务周期:以合同具体要求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常规渗透安全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或应急处理一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服务提供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违规处罚的情况,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服务厂商直接授权,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郑州应有分支机构,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工程师),便于应急响应和技术支持,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投标人应能承担与投标价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应具有在金融和证券行业的相关经验,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后的案例的合同,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其中敏感信息可脱敏处理。
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信用中国查询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②“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③“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
(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
(4)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
(5)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自愿接受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11、禁止性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梳理定级备案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国家公安部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能力评定合格证书,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服务提供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违规处罚的情况,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郑州应有分支机构,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工程师),便于应急响应和技术支持,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投标人应能承担与投标价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在金融和证券行业的相关经验,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后的案例,如合同、顾客意见反馈等,并提供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其中敏感信息可脱敏处理);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信用中国查询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②“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③“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内部审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供应商管理规程》第九条“厂商递交的准入申请文件获得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以供应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尚未因获得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资格,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于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关准入材料,完成投标人的供应商准入流程。如中标人因本方原因未按时完成招标人供应商准入流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中原证券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
(3)具备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
(4)具备及时、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
(5)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自愿接受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指导,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
供应商准入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本项目需求联系人。
11、禁止性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参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业务服务的任何环节或向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发布可能引发其从事证券基金业务误解的信息;(2)截取、存储、转发和使用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相关经营数据和客户信息;(3)在服务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委托第三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4)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功能、操作流程、系统权限及参数配置违反现行法律法规;(5)无正当理由关闭系统接口或设置技术壁垒;(6)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安全漏洞、信息系统压力测试结果等网络安全信息或泄露未公开信息;(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