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儋州市雅星镇、大成镇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组织实施方案评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3.5、具有良好的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8、按本章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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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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