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2.1.2项目采购单位: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2.1.3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现场2.1.4主要采购内容及规模: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1.6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30%预付款之日起(不含本日)365个自然日内。
2.2招标范围:采购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1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1.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其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9:00 至 2023-12-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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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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