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水村灾后重建及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11-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水村灾后重建及给排水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微水镇东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微水镇东水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东水村灾后重建及给排水改造工程2.1.2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东水村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4计划工期:17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说明:交易保证金金额:60000元。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9至2023-12-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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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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