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集成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生产能力:具备智能监控报警系统通用设备相应的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提供配套生产检测设备图例即可,其中车身图像采集组件投标人应具备生产能力、集成图像智能算法和接口软件,便于后续产品的长期维护。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表。
4.供货业绩:须提供近两年类似接发列车作业智能监控报警系统通用设备产品加工销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2021年至今)
5.质量保证及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履约信用: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020年至今)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11:00至2023年12月5日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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