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真空热蒸发镀膜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科技大学真空热蒸发镀膜等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按格式填写)。
(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9)本项目台阶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针对该产品完整授权链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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