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化验室数据上传系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经山西焦煤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化验室数据上传系统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购置化验室数据上传管理系统硬件设施与软件系统,采集本地化验室数据,满足与集团煤质化验数据管理平台实施分发、上传等权限要求,实现数据不落地操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采购1套化验室数据上传系统。包括:化验室数据上传系统的生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配套技术服务及操作人员培训等内容。
2.2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2.3质保期:质保期从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货到甲方并经安装调试投入运行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信誉良好的企业;供应商应为制造厂家或软件开发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智能化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资质,具有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PMP与系统分析师;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12月01日18:00起至2023年12月06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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