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YZC2023-0398
2.项目名称:庆阳西峰工业园区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8.00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招标内容:根据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庆阳西峰工业园区应急救援装备资金整改要求以及九龙特勤站和园区应急实际需求,全面提高西峰工业园区应急能力。拟采购侦检装备2类21部(件)、抢险装备9类22套(个)、灭火装备12类313台(套)、防护装备9类504件(套)、排涝装备2类5台(架)、侦察装备1类1架、训练装备14类224双(个)、抢洪抢险2类550卷、紧急警戒装备5类276台(部),共计9项56类1916台(件、套)。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安装、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提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12 月 4 日至2023年 12 月 8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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