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R2023-XT-16
项目名称: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预算金额:3256000元
最高限价:3256000元
采购需求: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以合同分包方式预留采购份额,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分包金额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占分包金额比例60%以上。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需预留并分包给小微企业60%以上份额,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意向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时可不进行分包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12月6 日至 2023 年12月 12 日,每天 0:00 至 12:00,12:00 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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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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