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批投资【2023】24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沙河市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全长7.4km。2.4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全部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现场查询,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4其他要求:特殊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00:00至2023-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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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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