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2024年度川渝区域开发井生产废水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3-1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川渝区域开发井生产废水运输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川渝区域开发井生产废水运输服务。
2.2 项目概况:主要为客户单位提供川渝区域开发井生产废水运输服务。需要投标人提供原装罐式货车(罐体必须进行内防腐处理)。预计共需要3家潜在投标人,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营进行服务商一级日常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管理。
2.3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需外委的2023-2024年度川渝区域开发井生产废水运输服务,主要包括川渝地区生产废水(值班)运输;预计合同期内工作量约为:70万吨,周转量约为7000万吨公里。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有差异,以最终签认的工作量为结算依据。估算金额980万元(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项目内容 运距 控制价
(元/吨公里)
投标车辆数量 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如2.00%, 2.01%等)
生产废水运输 实际运距≤50公里 0.70   %
50公里<实际运距≤100公里 0.68
实际运距>100公里 0.65
2.4 本项目为限价招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以下限价:
说明: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报价时以最高限价的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如:2.00%, 2.01%等,保留2位小数。
2.4.1报价方式:固定单价,以上价格均为不含9%增值税价,税额根据国家税率浮动相应增减。费用包含设备、劳务、待令、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安全投入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备注:以上公里数均据实结算,密度均为1.00kg/m³。
2.4.2 A四川上罗、叙永区域生产废水值班
1、运输实际载重运距不足 20 公里按 20 公里结算,以 0.73 元/吨公里计算; 超出 20公里的按实际运行路线公里结算。
2、因我方临时取消生产任务产生返空的,按0.25元/吨公里计算。
3、生产废水值班按66公里/天,单价0.65元/吨公里计算;生活水值班按66公里/天,单价0.80元/吨公里计算(按实际拉运吨位计算);生活水待令按24.00元/吨/日计算(按标记吨位计算)。
4、生产废水值班车辆延滞费:24元/天/吨,凡延滞2小时以上,从第三小时开始按5.00元/车吨小时收取,每天不得超30元/车吨小时。
5、生产废水拉运重车值班按58元/台时(不含税),不足8小时按照实际台时计算,超过8小时按照8小时计算(值班若有争议按招标方最终审核为准)。
2.4.3 B重庆及周边地区生产废水运输
运输实际载重运距不足25公里按25公里结算,超出25公里的按实际运行路线公里结算。(运行路线以招标方单次指定的拉运路线为准,实际公里数以双方签认为准)
2.4.4夜间紧急运输与应急抢险运输对单价加价50%计费。夜间紧急运输与应急抢险运输需提前履行派工单程序,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运输任务并结算。
2.4.5投标报价带附加条件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4.6招标限价币种为人民币。
2.5 服务地点:作业区域主要分布在四川上罗、叙永、重庆大庙、万古等区域。
2.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2.7 服务标准:安全、准时、高效。
2.8 授标原则:本项目拟招标的入围数量3家  
N为经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排名顺序推荐前4-5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3位的为中标人;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1≤N≤3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排名顺序推荐前1-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3位的为中标人;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1时,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证件复印件)
3. 服务能力:投标人需具备现有自有原装罐式货车5辆及以上(罐体必须进行内防腐处理)。(以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为准)注册年限:车辆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车辆(以车辆明细表和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不接受未取得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的在购车辆投标。投标车辆必须为原装常压金属罐车,拉运介质为水等非危险性液体,罐体内部有防波挡板,符合废水运输要求。不接受车背罐、改装罐、下灰罐车。
4.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年龄在55岁及以内,具有5年及以上运输操作经验,必须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所有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操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同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5.履约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较强的HSE管理能力,且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从事过运输业务的服务业绩。(至少具有一项生产废水或气田水运输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或以结算签认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6.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以下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上网站的相应截图及盖有公章的承诺书,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①②③④提供承诺)。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8.其它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9.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状态未消除的)、末位淘汰、不合格,投标将不被受理。(以招标人提供2022年度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10.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注:加注星号(*)条款,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5日至 2023年12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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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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