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分析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532300-2023-0044
2.项目名称: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分析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7.96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压片机、马弗炉、pH计、超声仪(30L)、超声仪(2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硬度计、硬度计、酸度计、薄层三用紫外分析仪、电脑紫外检测仪、智能崩解仪、液相色谱仪、酸度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注:(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原子吸收光谱仪。
(2)投标时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7.交货地点: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5个月的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