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大顶山风电场场站运行维护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大顶山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和江口县境内,与石阡县城区公路里程约52km,与江口县城区公路里程约70km。场址由东北部泗渡经中部公鹅屯至西南部火麻地呈一向北西凸起的弧形,场址山顶高程1200.00m~1560.00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31′~108°35′,北纬 27°31′~27°35′之间,风电场装机规模为48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机型为MY110-2000,大顶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发出的690V电压经过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三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母线,经过110kV主变压器升压后,最终以一回110kV凯大洋T线“T”接入电网,全长10.61km,备用电源线路长度约5km,110kV送出线路及10kV备用电源线路均为架空线路。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招标范围:
标段/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2320N2126309 |
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大顶山风电场场站运行维护外委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大顶山风电场场站(除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维护管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委托维护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要按如下完成相关程序: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承装三级或以上资质能力,或具有电力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承诺函。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个风电场场站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数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情况。
3.3委托维护期限
委托维护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首年委托期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投标人进场时间推迟,此时间顺延,若招标人在一年以后需要自主运维,合同将自动终止),每年委托期结束前2个月由招标人对投标人过去一年的承包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当考评分<80分,终止此项目服务;当考评分≥80分继续此项目服务。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6点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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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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