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瓮安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06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瓮安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JZB-2023063号
预算金额(元):2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中标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3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为企业减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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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