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2023-12-07
一、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邹县发电厂
2.2项目规模:华电邹县电厂78辆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起到以被保车辆投保3次到期为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31501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交强险、车船税、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司机险、乘客险以及医保外责任险,服务期限3年。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邹县电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车辆保险相关资质;
9.必须有专人负责被投标人车辆保险管理工作。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2-07 11:10到2023-12-14 2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8 09:00
六、开标时间:2023-12-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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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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