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五通桥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项目施工储备库补充项目已由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设立,招标人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五通桥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项目施工储备库补充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乐山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和《乐山市抢险救灾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公开招标,补充五通桥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施工队伍储备库。
2.2 服务地点:五通桥区境内;
2.3 储备库有效期:2年;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入库规模:13家。具体委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各抢险救灾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双方根据市级各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另行签订合同。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等入川证明材料。
3.1.5拟派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2人)须分别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4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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