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流动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流动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流动机械加装尾气处理装置改造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招标 36 台流动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改造服务。
2.2 招标预算 ( 元 ) : 650000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650000
2.4 服务期限: 自接成交通知书后 50 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及第三方检测完成,并交付甲方使用。如遇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顺延。
2.5 服务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参见第六章服务要求
2.7 标段划分: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流动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是响应产品的主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能够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含安装)及相关服务。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响应人具有叉车、装载机和牵引车等流动设备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总量不低于 30 台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对应发票为准。
( 4 )主要人员要求: /
( 5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请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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