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商丘市园林绿化中心商丘市2023年度今冬明春缺株补栽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50750.09元;最高限价:2150750.09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商丘市2023年度今冬明春缺株补栽工程。
5.2项目地点:商丘市境内。
5.3质量要求:合格。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1、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2、养护期:自初验合格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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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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