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凤鸣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投〔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凤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18800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5000平方米,新建地上便民活动中心及配套用房3800平方米。停车位420个,其中充电桩车位126个。配套建设围墙150米,分类垃圾收集桶15个;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3000米,排水防涝设施新建雨水管道12000米,新建污水管道13000米。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2800米功能性缺陷修复2500米,新建检查井25座。建设内容其中涉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边坡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充电桩车位以及配套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621.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34307387.18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2.7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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