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雅山西路加氢(供氢)站(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311-330452-04-01-549322 ;已由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1-330452-04-01-5493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20569万元;建安费约:10000万元;招标估算价:250万元。
2.1 建设地点:港区雅山西路与乍王路交口的西南角(详见红线图)。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亩。拟建设一座加氢站及配套站外输氢管线。加氢站暂定设计充装能力21000Nm3/h,其中一期暂定充装能力9000Nm3/h,充装压力 22MPa,日充装氢气约 19.4 吨(按 24 小时计);二期暂定充装能力 12000Nm3/h,充装压力 22MPa、33MPa、52MPa,日充装氢气约 25.9 吨(按 24 小时计);日总充装能力约 45.3 吨。加氢能力 2000kg/天;站外输氢管线输氢量 21000Nm3/h,约3公里,氢气运行压力 1.0MPa。
2.3 招标范围:雅山西路加氢(供氢)站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和各阶段方案修改)、非标准设备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含技术参数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海绵专篇设计等。
设计内容:新建加氢站(含建设、结构、安装、工艺)、配套站外输氢管线、加氢设备、室外附属(含景观绿化),包括但不限于氢气压缩机、加氢机、充装柱、储氢容器、加氢站站控系统等设备设施。
2.4 设计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目标:符合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文件规定执行)。
3.1.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将于2023年12月7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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