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二期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电力〔2023〕1647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本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二期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境内。厂址位于榆能横山电厂一期2×1000MW场地西侧,老横山电厂南侧。
2.2项目概况: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规划容量为4×1000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二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高效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留有扩建余地。本工程计划在 2024年9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6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7年3月建成投产。
2.3服务期:从场地平整开始至本工程全部强夯和桩基等检测完毕并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相应报告;具体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暂定)详见第六部分《技术规范书》的附件1。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桩基(机械成孔灌注桩、素土挤密桩、设计文件中的其它桩型)和强夯等的检测、服务管理、提交报告等工作。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检测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等);
3.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投标人提供2018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桩基和强夯等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信息;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服务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18时00分到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01月0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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