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5年度单个项目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土石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3-12-1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辖范围内。
2.2工程规模:单个项目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土石方监理项目。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单位按经开区年度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5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取3家监理服务单位,完成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5年度单个项目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土石方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综合监理资质企业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9.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递交标书的投标人为3≤M≤12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且递交标书的投标人为M≥13及以上时,采用票决推荐的方式按M×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A个正式投标人(最少12家,最多20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17 时00 分(节假日除外)前(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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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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