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民权县创建文明城道北节点绿化补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12
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民权县创建文明城道北节点绿化补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受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的委托,就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民权县创建文明城道北节点绿化补栽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民权县创建文明城道北节点绿化补栽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民财采磋-202
3、项目地点:民权县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创建文明城道北节点绿化补栽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7、采购控制价:1476914.08元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0、养护期:1年;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需提供近期相关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响应文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会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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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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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