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食堂电磁炉电源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邀请公告资格要求且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公交公司食堂电磁炉电源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大市区。
3、招标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8.77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公交公司食堂电磁炉电源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15日历天。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业绩要求:/。
6.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
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8:30-18:00)至2023年12月14日(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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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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