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是规划容量为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码头。
2.2项目建设工期: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23+1个月。拟定于2023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首台组于2025年11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2.3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为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24个月(暂定),且满足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调整的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不含码头工程、循环水取排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3.1、通用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3.1.5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需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验收报告的落款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工作的合同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同时需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检测报告或业主评价;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与业绩对应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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