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动物防疫消毒灭源疫病监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2-13
项目名称:动物防疫消毒灭源疫病监测项目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70.2(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采购动物防疫消毒灭源物资器械,预算金额:32.117万元;二包:采购动物防疫消毒灭源药品,预算金额:19.9万元;三包:采购疫病监测检验试剂,预算金额:18.183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7)须提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包:供应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包:供应商须提供《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或《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142023-12-18,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