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工程。
1.2采购人: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晋北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工程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娘子神乡山浪村,该工程总规模约为13.98hm²,工程包含以下内容:裂缝充填工程、平整工程、旱地复垦工程、林地复垦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该项目施工是为了彻底解决采煤沉陷区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实施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恢复和改善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标段001:霍州煤电晋北煤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工程。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2.4计划工期:工期三个月,除去冬季施工时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能单独签订合同的能力;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谨慎合作企业》的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
12月
13日
17:
00起至
2023年
12月
16日
17: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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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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