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陈列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3GPA0443
项目名称: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陈列布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陈列布展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展览服务
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陈列布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仙观文化艺术体验空间建设陈列布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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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