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2023年涪陵分公司ICT项目(建峰化工天然气长输管线高后果区视频监控云项目)
1.2 项目编号:CQYD20230503567
1.3 项目采购内容及限价: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同有效期 |
2023 年涪陵分公司ICT 项目(建峰化工天然气长输管线高后果区视频监控云项目) |
视频监控摄像机 |
套 |
12 |
3539.82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视频监控设备 |
套 |
1 |
4053.14 |
系统集成服务 |
套 |
1 |
70647.39 |
1.4 限价说明:本项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1.3。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安装集成。
1.8服务地点:涪陵区。
1.9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视频监控摄像机 |
台 |
12 |
标包1 |
ICT集成服务 |
项 |
1 |
标包1 |
视频监控设备 |
个 |
1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20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视频监控设备的销售或安装、或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等相关内容,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6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 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既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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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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