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既有建筑消防检测、评估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2-1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预算金额:157004元;

2.3、采购内容:根据卫健委《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领域既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安委办〔2023〕57 号)文要求,需要对医院既有建筑进行消防检测评估,范围包括本院区、东院区及高新区分院在内的12栋楼宇共计39251㎡。医院既有建筑由于改造后实际使用性质发生改变,虽有消防设施但是需要消防验收标准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进行整改,使院内所有检测、评估建筑符合验收标准,获得合法的验收许可证。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2.5、服务期限:开工7个工作日提供书面《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以及《可行性整改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承诺书;2.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一个月后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公司资质需要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里面公示,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须在“河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查询有效),且有消防设施评估、检测资质。

3.3、对要求进行评估的所有楼宇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4、通过评估,对医院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提交可行性整改解决措施方案,且可行性整改解决措施方案必须依据医院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5、移交工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可行性的整改方案》等资料文件纸质版五份及电子版。服务地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高新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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