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服务遴选项目进行院内洽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参与,并将相关资料按时送达或快递到医院。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服务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1、服务方式:陪护床采用床椅一体设计,收拢为椅,作为“椅子”时免费使用;展开为床,每天12:30 至14:00、19:00 至次日7:00 可打开作为床使用,使用人自助扫码使用,定时归还,不收取押金,分时段计费支付租金,费用由平台直接向使用人收取。
2、配置数量:按照临床科室床位1:1 配置。
3、质量安全要求:产品必须安全美观,颜色、款式统一,主架采用钢管材质,软包PU 医用面料,内包高回弹环保海绵,防水、耐磨、抑菌、易清洁,静音防刮花定向滚轮,方便收展和移动。使用者因使用陪护床出现的所有经济、安全问题,全部由服务商负责。
4、运营维护要求:每张陪护床标明使用流程和24 小时服务电话,维保人员接报修电话后30 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处理,故障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更换陪护床供患者家属使用;每日必须对陪护床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陪护床进行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陪护床皮面出现破损等必须更换。
5、监督管理:由院方对共享陪护床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使用人权益,每月进行考核,得分连续三次低于90分取消合作关系。共享陪护床服务商要向院方开放系统数据全权限,院方可即时监管,生成报表等。
6、服务区域:分9 号楼及9 号楼以外两个住院区域,得票高者优先选择服务区域。
7、服务期:3 年,从本协议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项目清单
注:特需医疗科因其特殊性,需提供免费服务。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医疗设备租赁、陪护床租赁、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的经营范围。
(三)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
报名时间:2023 年12 月19 日至2023 年1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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