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能计量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能计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
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能计量设备采购项目,电能计量设备清单及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电能计量设备【单批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的采购、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拟入围单位数量:3家。
7.交货期:每批货物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8.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9.质量标准:合格,所有货物应满足《智能电表技术规范》、《智能电表型式规范》等规范要求。单相智能表、三相智能表交货前,中标单位须将合同货物送至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合格,粘贴强制检定标志后方可供货。
10.质保期:从设备安装投运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制造商(不含模块)(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格式自拟),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智能电表累计不低于200万台销售业绩;集中器、专变采集终端两种设备累计不低于10万台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2在近三年内(即:2020年10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未显示查询时间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人(含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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