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广告、会展、商演服务项目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遂宁市分公司广告、会展、商演服务项目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DWA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分公司广告、会展、商演服务项目供应商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预算:14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2024-2025年广告设计、印制、代理、发布、活动、会展商演服务项目供应商。
(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
5. 2021年1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1、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 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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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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