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丽水广播转播台新建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3-12-21
一、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丽水广播转播台新建项目已经丽发改社会【2023】3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已落实,建设单位为: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丽水市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设计的招标事宜。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项目概况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丽水广播转播台新建项目总用地面273867.5平方米,(其中天线场地、场地边坡 251186.44平米;发射塔及调配房、馈线沟等用地面积7333.45平方米,场外配套道路用地5347.63 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附属配套用房部分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2195平方米,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605平方米,绿化面积3484平方米,容积率0.36,建筑密度22%,机动车停车位23辆。IDC 机房及附属设施用房改造1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自立式铁塔、发射机、配套网络设备及管理用房等建设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724万元。
四、招标内容
(一)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包含方案的修改、完善、优化、报批、估算编制等内容。
(二)初步设计,包含图纸设计、图纸深化、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报批审查等。
(三)施工图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气、工艺设计、电控、智能化、信息化、给排水、室外给排水、照明、弱电系统、道路、绿化、配套管网管线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含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驻场服务、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各类相关验收后续服务以及报审配合(图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核准等)等。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分包前须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总表之前)、燃气、红线范围外的广播电视、驻地网(电信、移动、联通等)等设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电子通信广电类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三)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四)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需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二)2023年12月21日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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