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始县国有粮库原粮仓准低温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2-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L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建始县国有粮库原粮仓准低温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0.18(万元)。
6、最高限价:130.1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铲除现有外墙面层、外墙贴保温板、安装空调、门窗气密性改造、加盖2栋二仓房顶坡屋顶等、详见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6)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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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