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污水杀菌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种类及规模:污水杀菌剂65吨,买方不对采购数量作承诺。
2.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按买方通知送货。
2.3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污水杀菌剂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污水杀菌剂65吨,买方不对采购数量作承诺。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7交货要求:
2.7.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2.7.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7.3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化工原料库。
2.8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开标日前数第二天“百川盈孚”网TCCA市场全国均价平均值*1.4(含税、含运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备2家在设计加工能力65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厂的污水处理场或循环水场投标产品的成功应用业绩。其中有1套业绩要求连续稳定使用12个月及以上,投标人须对此项业绩真实性作出承诺。投标人需提供供货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和业绩用户出具的设计加工能力的证明。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5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卖方承诺所供产品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7投标的产品须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22日17时至2024年1月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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