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北京河北京津冀康复辅具产业园(一期)项目塔吊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专项劳务分包】
2.工程概况:【项目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滏阳东路路南高新区康复辅具C园内滏阳路南侧、朝阳大街东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487.25㎡,其中地下0层、建筑面积0㎡,地上4层、建筑面积20487.25㎡;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工期:暂定开工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3.9.1 ,竣工日期2024.11.12,总工期438日历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即“北京河北京津冀康复辅具产业园项目(一期)塔吊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专项劳务分包工程”】。
4.招标内容:【北京河北京津冀康复辅具产业园(一期)项目塔吊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专项劳务分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二条。
5.质量要求:【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3.12.30,暂定竣工日期:2024.12.15,总工期349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确保达到【确保实现项目施工全过程“六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火灾、无爆炸、无重大事故;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标准。
8.付款条件:【1、工程量月度结算支付:进度款按节点付款,工程完工后按照审核款项的【80%】比例支付(本付款以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且不超过甲方收到甲方与业主合同中本项工作对应的实际收款比例);
2、塔吊及施工电梯拆除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且工程资料交清后,甲方扣除前期已付工程款且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进度款后付至工程总价的【100%】。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与结算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归家规定的有效的建安发票及完税证明,且甲方无需承担此期间暂扣款项的利息;
4、甲方有权在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扣除:(1)乙方按约应承担的违约金;(2)按合同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认证并进入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质要求:具有【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 12 月 28 日 15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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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