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型住房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3-12-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型住房项目检测服务已由桂林市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临发改审字【2023】70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25804.62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型住房项目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025001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工业园和一路以南,和二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523.4㎡,包括1#一4#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及1处变电所。1#租赁型住房,地上9层,局部地下1层,占地面积 1148.16㎡,建筑高度35.1m(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建筑面积 10892.93㎡,采用框架式结构。2#租赁型住房,地上10层,占地面积 1634.88 ㎡,建筑高度35.7m(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建筑面积15821.95 ㎡,采用框架式结构。3#租赁型住房,地上11 层,占地面积 1148.16 ㎡,建筑高度39.3m(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建筑面积 12283.31 ㎡,采用框架式结构。4#租赁型住房,地上11层,占地面积 725.92 ㎡,建筑高度39m(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建筑面积8054.79 ㎡,采用框架式结构。5#变电所地上1层,占地面积 280 ㎡,建筑高度 5.55m(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建筑面积 280 ㎡,采用框架式结构。总建筑面积为 47332.9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6715.48㎡,地下建筑面积 617.5 ㎡,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电气、电信、给排水、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无障碍等设施工程。(具体以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为准)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5804.62万元     检测服务期:730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98.12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 准确、真实、清楚标准。检测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确定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025001001,标段(包)名称: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租赁型住房项目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与本建设项目内容相关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专项检测,包括周边建筑物及基坑沉降位移监测和变形观测、建筑节能检测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检测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确保项目能够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与本建设项目内容相关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专项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2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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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