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铝合金板材外委打磨项目
二、项目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 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服务为铝合金板材外委打磨,2023年费用总价<190万元。即:每次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全年费用不超过固定总价,不因后续相关文件、事宜的变化而调整。
五、质量要求
1、打磨后板材表面应无目视可见缺陷,并且颜色均一,无打磨残余铝灰,不允许存在拉丝表面。2、打磨后在板材表面按打磨前印迹进行印迹标识。
3、打磨后板材必须做表面防护处理,不允许有擦划伤、勒伤等缺陷。
4、打磨后板材必须用钢带捆紧,钢带必须打2道以上。
5、打磨后必须在生产卡片相应位置填写“打磨完毕”字样并签名确认。
6、应保证其工序成品率在99%以上。
六、投标人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机械加工或铝材加工资质,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安全违规记录。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欺诈行为。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状态,近三年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三年内未发生与履约相关并败诉的法律诉讼。
(3)近三年内无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而被县级(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遵纪守法,遵守中铝集团、东轻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能力要求:
可完成全年4500吨或以上的打磨能力。
4、响应要求:
投标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铝合金板材打磨相关事宜,履行投标方的责任, 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同时保证全天候(24小时)都能进行铝合金板材打磨相关工作。
七、工期要求
依据本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中1、项目说明”规定的标准。
八、支付方式
1、按验收成品数量结算付加工费。2、受托方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方付款,受托方接受承兑汇票不低于50%。
3、原则上每月付款,试东轻公司财务状况而定。
九、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9: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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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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