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天行审备〔2023〕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工程(二期)效果评估阶段补充治理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劳动东路与雕庄路交叉口处;
2.1.2建设规模:二期实施强化止水帷幕周长约750米(深度25米)、地下水抽出源消减约17336立方米、污染土壤合理化处置约8974立方米;
2.1.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并取得验收及效果评估意见;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修复项目竣工通过效果评估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的备案同意意见、有关书面、电子文件及声像电子档案等资料归档完备、修复项目质量保修结束,所有与场地修复项目有关的环境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2.1.5合同估算价:96.46万元。
2.1.6工期要求:120天。
2.2、招标范围:(1)对《常州市山峰化工原厂址地块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阶段补充治理方案》(以下“《治理方案》”)中确定的修复范围、修复工艺开展场地内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风险管控工程的临建施工、修复及管控等施工过程环境监理。(2)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并组建工程环境监理小组。项目施工期间,依据本工程《治理方案》及环境监理方案等,采取驻点、巡视、旁站等方式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3)对发包人负责,同时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服务,协调项目施工与环境管理的关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完善环境监理档案管理。(4)协助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期环保宣传和培训,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环保手续,防治施工期环境污染。(5)根据《治理方案》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DB32/3943-2020)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包括施工前本底及施工结束后环境检测、施工期二次污染检测、清挖效果检测等)。(6)协助发包人、施工单位配合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环保审查。(7)工程完工后,提交本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协助配合第三方开展效果评估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类相关领域。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倒算)承担过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或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项目的环境监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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