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3-1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79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栾川政采磋商(2023)0488号 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方案编制项目 520000 5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栾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栾川县启明冶金有限公司豫鑫选厂遗留污染地块修复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地块遗留建筑拆除工程、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程、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工程,提交修复方案的文本及相关图片;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栾川县庙子镇龙潭村;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31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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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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