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化新星江苏华东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星华东公司、山东公司光伏项目柔性光伏组件招标公告

2024-01-02
新星公司柔性光伏组件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星公司柔性光伏组件采购(WZ20240108-2969-12-B1)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江苏华东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柔性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柔性单面光伏组件单晶 360Wp-550Wp 5000.00 包1-柔性组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此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1.7 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安全、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8 供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它组织
    3.1.9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10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光伏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EC TS 62941),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通过IEC61215、IEC61730标准测试,且为CGC、CQC、PCCC、TUV、UL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可靠性测试报告。
    3.1.12 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
    3.1.13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
    3.1.14 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 16:00时至2024年1月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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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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