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榆林公司乙烯装置用脱砷脱汞催化剂招标公告

2024-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榆林公司乙烯装置用脱砷脱汞催化剂公开招标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石化分公司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实施部门为兰州石化物资采购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2023年计划部三剂临时需求计划,本次需采购:2024年榆林公司乙烯装置用脱砷脱汞催化剂:数量36.6m³。
实际按投标人所提供的催化剂的堆密度测算装填所需催化剂的数量(预估:脱砷脱汞催化剂:约22吨)经评审后总价最低中标。如中标数量未能满足装填要求,不足数量由中标单位免费补足,中标总价不变。产品装填完成后,如有剩余的催化剂,由中标人回收,结算量以收货量减去厂家回收量为准。各厂家根据产品堆积密度及固定装填量,由榆林公司书面确认的最终装填量,估算重量(单位:吨)并测算投标单价和总价。
2.2预估采购金额:720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24年榆林公司乙烯装置用脱砷脱汞催化剂:数量36.6m³;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人通知2024年5月15日前一次性到货。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4年8月31日。
2.8最高投标限价:脱砷脱汞催化剂总价限价720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业绩要求
(1)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拟投标产品在同类装置上具有合格的使用业绩。
(2)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计)、结算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及联系方式等;以及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及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09日(登录后查看)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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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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