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汤原县垃圾处理场存储垃圾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4-01-0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申报汤原县垃圾处理场存储垃圾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3】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汤原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垃圾处理场存储垃圾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挖掘筛选清运生活垃圾总量约39.6万吨,处理渗滤液总量约5万吨。(1)垃圾处理新建工程:新建垃圾处理筛分车间1466.68平方米,渗滤液膜处理车670.34平方米,可燃物暂存棚1988.74平方米,(2)垃圾处理:①垃圾挖掘晾晒约39.6万吨;②垃圾筛分约39.6万吨;③垃圾外运处置约12万吨④垃圾回填约27.6万吨;⑤渗滤液处理约5万吨。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77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总投资15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